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政策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政策
(一)每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或會計師透過會議(不包括董事會)或座談,至少一次召開會計師或稽核主管單獨會議,就內部稽核報告或會計師查核報告進行溝通。
(二)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
1.年度內部稽核計畫;
2.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查業務執行情形。
(三)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審計委員會,報告年度查核結果。
(四)其他:發生重大異常事項,或獨立董事、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,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。
2021~2022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與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
日期 |
出席人員 |
溝通事項 |
溝通結果 |
2021.03.10 審計委員會 |
獨立董事黃○○ 獨立董事呂○○ 獨立董事高○○ 會計師 李○○ |
會計師針對本公司2020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相關事項進行說明及溝通。 |
無異議照案通過。 |
2021.08.04 審計委員會 |
獨立董事黃○○ 獨立董事呂○○ 獨立董事高○○ 會計師 李○○ |
會計師針對本公司2021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相關事項進行說明及溝通。 |
無異議照案通過。 |
2021.11.03 審計委員會 |
獨立董事黃○○ 獨立董事呂○○ 獨立董事高○○ 稽核主管黃○○ |
報告與溝通2022年度之稽核計畫。 |
無異議照案通過。 |
2022.03.23 審計委員會 |
獨立董事黃○○ 獨立董事呂○○ 獨立董事高○○ 會計師 李○○ |
會計師針對本公司2021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相關事項進行說明及溝通。 |
無異議照案通過。 |